冷熱沖擊試驗箱試驗標準
冷熱循環沖擊試驗箱適用于航天航空、國防工業、高校實驗室、自動化零配件、汽車部件、電子電器儀表零組件、電工產品、塑膠、化工業、PCB板、IC芯片、半導體照明、電腦零件等產品在溫度快速變化或漸變條件下反復抵拉力及產品于熱脹冷縮產出的化學變化或物理傷害,可保證產品的品質,是品質實驗室的測試設備。
冷熱循環沖擊試驗箱可獨立設定高溫、低溫及冷熱沖擊三種不同條件之功能,并于執行冷熱沖擊條件時,可選擇三槽式及冷沖、熱沖進行沖擊之功能,具備高低溫試驗機的功能。科學的空氣流通循環設計,使室內溫度均勻,避免任何死角完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避免了任何可能發生安全隱患,保證設備的長期可靠性。
一、試驗條件
- 高溫箱溫度范圍:根據具體標準或試驗要求,高溫箱的溫度范圍通常可以達到RT(室溫)~150℃,但某些設備或標準可能要求更高或更低的溫度范圍。
- 低溫箱溫度范圍:低溫箱的溫度范圍通常為RT~-40℃,但某些設備或特定標準可能要求達到更低的溫度,如-55℃或-60℃。
- 試驗溫度保持時間:一般為1小時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以時間長者為準。
- 轉換時間:高溫區和低溫區之間的轉換時間通常要求不大于5分鐘,某些設備可能具有更快的轉換速度。
- 循環次數:根據具體標準或試驗要求,循環次數可能有所不同。常見的循環次數為3次,但也可能根據需要進行更多次數的循環。
二、試驗步驟
冷熱沖擊測試主要包括溫度循環、溫度沖擊和溫度恢復三個步驟:
- 溫度循環測試:讓產品在高溫和低溫之間循環變化,觀察其在溫度變化過程中是否會出現性能問題。
- 溫度沖擊測試:將產品迅速從一個極端溫度轉移到另一個極端溫度,以評估其在極端溫度下的抗沖擊能力。
- 溫度恢復測試:觀察產品在從極端溫度轉變為正常溫度時是否會出現異常。
三、對冷熱循環沖擊試驗箱的要求
- 高溫區要求:應符合相關標準(如GJB150.3-86《設備環境試驗方法高溫試驗》)所規定的要求。
- 低溫區要求:同樣應符合相關標準(如GJB150.4-86《設備環境試驗方法低溫試驗》)所規定的要求。
- 試驗箱容積:應保證在試驗樣品放入后,不超過試驗溫度保持時間的10%就能使試驗箱溫度達到規定的試驗條件容差范圍之內。
- 控制系統:要求低溫區、高溫區轉換時間快,且溫度恢復時間短,以確保試驗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四、參照標準
冷熱循環沖擊試驗箱的試驗標準通常參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企業內部標準。常用的國家標準有GB/T 2423系列(如GB/T 2423.1、GB/T 2423.2等)以及GJB150系列(如GJB150.3、GJB150.4等)。此外,不同的行業和企業還可能有針對特定產品的檢測標準。
五、注意事項
- 在進行試驗前,應對試驗箱進行預熱或預冷處理,以減少測試對產品自身溫度的影響。
- 測試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溫度變化的速率,以避免產生額外的熱應力對產品造成損害。
- 測試前需要對產品進行充分的檢查,確保其符合試驗要求,并避免將易燃物品和揮發性比較強的物品放入試驗箱中進行試驗。
- 在試驗過程中,應定期監測產品的性能參數,如電氣特性、機械特性等,以評估其在溫度變化過程中的適應性。